小區(qū)要有屋頂綠化、雨水調蓄與收集利用措施,道路、廣場、公園綠地等都將配套雨水消納設施……昨日,市政府門戶網(wǎng)站發(fā)布《惠州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,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和建議。市民可在3月9日前向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建設局反映意見和建議。
《暫行辦法》明確了海綿城市建設原則、標準和部門職責等內容。根據(jù)《暫行辦法》,全市行政區(qū)域內的所有新建、改建、擴建項目應按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要求進行建設。
到2020年將建成50平方公里海綿城市
去年10月,《惠州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》發(fā)布,提出全市海綿城市建設目標,到2020年我市將建成約50平方公里的海綿城市,到2030年海綿城市建設將覆蓋城市建成區(qū)80%以上的面積,實現(xiàn)70%雨水能夠就地消納利用的目標。
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為了進一步推進目標的實現(xiàn),該局按照《惠州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》,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編制了《暫行辦法》,對我市海綿城市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。
建筑與小區(qū)建設需采取屋頂綠化等措施
對于如何推進我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,《暫行辦法》提出,本市所有需要辦理施工許可的新建、改建、擴建項目應按要求配套海綿城市建設設施。海綿城市建設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規(guī)劃、同步設計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運營使用,建設費用納入建設項目概算。
《暫行辦法》提出,建筑與小區(qū)建設應當因地制宜采取屋頂綠化、雨水調蓄與收集利用、微地形等措施,提高建筑與小區(qū)的雨水積存和蓄滯能力;道路與廣場建設應當改變雨水快排、直排的傳統(tǒng)做法,增強道路綠化帶對雨水的消納功能;公園和綠地建設應當采取建設雨水花園、下凹式綠地、人工濕地等措施,增強公園和綠地系統(tǒng)的城市海綿體功能,消納自身雨水,并為蓄滯周邊區(qū)域雨水提供空間。
此外,在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,以及城市坑塘、河湖、濕地等水體的整治方面,《暫行辦法》也提出了具體的要求。
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項目建設
為了保障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,《暫行辦法》還明確了資金保障和法律責任?!稌盒修k法》提出,市、縣(區(qū))人民政府應設立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資金,在中期財政規(guī)劃和年度建設計劃中優(yōu)先安排海綿城市建設項目。
同時,根據(jù)社會參與原則,我市將鼓勵具備綜合業(yè)務能力的企業(yè)集團或者聯(lián)合體,采用總承包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等方式統(tǒng)籌組織實施海綿城市建設相關項目。
在法律責任方面,《暫行辦法》規(guī)定,對未編制海綿城市專項規(guī)劃、未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納入行政許可審查內容等行為,都將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或者給予行政處分;對構成犯罪的,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
記者邱若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