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事項名稱】
科技計劃項目審核、審批
【設定依據(jù)】
《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的暫行辦法》(粵科規(guī)劃字〔2012〕57號)第十條
【申請條件】
1、必須以獨立法人單位名義申請,暫不受理個人名義申報;
2、符合該計劃對申請者的主體資格要求;
3、具有完成項目必備的人才條件和技術裝備;
4、具有與項目相關的研究積累;
5、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(xié)調能力;
6、具有完成項目的良好信譽度。
【辦理對象】
惠東縣轄區(qū)內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(yè)單位
【辦理材料】
1、《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》;
2、《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可行性報告》;
3、申報單位認為與所申報項目直接相關的其他說明材料,如單位資質證明、項目查新報告、單位財務報表、前期研究成果及工作基礎材料、合作協(xié)議等。
【辦理地點】
惠東縣平山街道人民路88號老國稅局樓8樓縣科技局科研管理股
【辦理時間】
1、周一至周五8:00-11:30 14:30-17:30 (節(jié)假日除外);
2、需在通知期限內。
【聯(lián)系電話】
聯(lián)系電話:0752-8822217
【辦理流程】
各地級以上市、縣企業(yè)和事業(yè)單位申報的項目必須通過各地級以上市、縣以上科技行政部門審查和推薦。
【收費標準】
免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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